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学生〔2023〕1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评审,拟推荐9名学生参评2023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(排名不分先后)。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
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3月5日18: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个人真实情况(含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班级),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学生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联 系 人:赵老师
电话:0773-5892331 电子邮箱:glutsxyxgb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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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